一、體檢日期:自114年11月3日(星期一)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體檢方式辦理(系統操作流程),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完成註冊預約,赴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簡章指定之醫院實施體檢(體檢醫院電話地址及時間)。
三、體檢費:新臺幣 1,400 元。
(二)體檢注意事項:
1.為避免檢查結果影響個人權益,請遵守以下原則:
(1)上午受檢者,前1日下午11時後,勿再進食;下午受檢者,當日上午6時後,勿再進食。
(2)女性請避開生理期間受檢。
2.受檢者以網路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檔案格式如下:應為最近三個月內所拍攝並符合照相公會所訂定數位相片檔規格。
(1)檔案應為灰階黑白影像檔或高彩之彩色影像檔。
(2)影像中之人像由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2.5公分至3公分之間背景頇為白色或淺色;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
(3)人像頇脫帽、面貌清晰(不得遮蓋眉毛)、正面之半身照。
(4)影像解析度每英吋不得少於300Pixels。最高解析度不得超過500Pixels。
(5)不得使用合成影像或低於一百萬像素之數位相機所拍攝之數位相片。
(6)不得使用生活照。
(7)未按上述規定者,體檢報到現場不接受紙本照片且不予辦理體檢作業。
(三)體檢結果表將按各醫院所訂時間上傳網路,考生可自行列印體檢結果表(約10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或赴醫院領取體檢結果表。
(四)備註:
(1)自費體檢表1年(有效期限自113年3月31日起)內有效,考生如已辦理其他國軍志願役班隊體檢,應先行至原體檢醫院辦理體檢班隊名稱修正為「國軍士官二專班」始可報名,另考生已報考 114 年軍事學校正期班,持合格體檢表亦可參加報名,免再重複辦理體檢。
(2)辦理體檢時,由體檢醫院主動發放體檢表1份,考生應妥善保存體檢表正本1份,於入學報到時繳交錄取校院查驗,俾供學生體格資料建檔使用。
(3)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查覺者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所定基準,依規定辦理退學。
(4)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將提供考生基本資料向健保署進行精神疾病、癲癇疾病及重大傷病病史勾稽事宜;經指定醫院檢查判定為合格者,但經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委員會實施複審或經精神疾病、癲癇疾病及重大傷病病史勾稽作業,鑑定為不符合體檢體格區分表規定或不配合體格審查作業者,不予錄取或 撤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