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一)年齡: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後備役士官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17歲至24歲(民國91年1月1日至民國98年12月31日出生)。
(二)學歷:公私立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
(三)具備學測、統測成績。
二、報名日期:
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115年3月31日(星期二)18時止。
三、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1份。
(二)2 吋照片1式1張(PDF方式上傳)。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五)應屆畢業生上傳學生證(具高三下註冊章),非應屆畢業生上傳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六)加分優待證明(特殊身分考生)。
(七)高中(職)「在學期間獎懲明細紀錄表」1份,應屆畢業生上傳至高三上學期,非應屆畢業生上傳高中(職)修業年限獎懲明細紀錄表(證明文件須加蓋原就讀學校章戳)。
(八)國軍招募班隊線上測驗成績證明:
1.智力測驗:國軍智力測驗線上成績證明,或曾參加102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標準版)證明,或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各成績證明。
2.全民國防線上測驗: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1年內有效(有效期限自114年3月31日起)。
(九)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
(十)退伍證明(未役青年免附)。
(十一)曾接受徵兵體檢者,頇上傳役男體格檢查表。
四、第二階段測驗-口試:
(一)依國軍招募班隊試務「即測即評」具體作法辦理。
(二)請考生於各梯次資審結果查詢公告日(115年5月22日)前,至各縣市智測站完成口試;未完成者,判定資審不合格。
五、放榜:
115年5月27日(星期三)。
六、確認時間:
115年5月27日(星期三) 10時至6月2日(星期二)17時。
七、備取作業:
115年6月8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五)。
八、報到:
(一)時間: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3時。
(二)攜帶文件:
1.錄取通知單
2.學歷證件正本
3.大學學測及技專院校統測成績單正本
4.相關文件(依官本校網公告為主)
5.個人行李
備註: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手續者視同 放棄入學資格,缺額由備取生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