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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符合報名資格之未役男、女性社會青年、後備役士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具符合「技優甄審入學標準」者。

   (二)年齡:17歲至24歲(民國91年1月1日至民國98年12月31日出生)。

 

二、報名日期:

   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115年3月31日(星期二)18時止。

 

三、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1份。

   (二)2 吋照片1式1張。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五)應屆畢業生上傳學生證(具高三下註冊章)。

   (六)加分優待證明(特殊身分考生)。

   (七)高中(職)「在學期間獎懲明細紀錄表」。

   (八)智力測驗100分以上成績證明及1年內全民國防線上測驗成績證明各。

   (九)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

 

四、第二階段測驗-口試:

   (一)依國軍招募班隊試務「即測即評」具體作法辦理。

   (二)請考生於各梯次資審結果查詢公告日(115年5月22日)前,至各縣市智測站完成口試;未完成者,判定資審不合格。

   

五、放榜:

   115年5月27日(星期三)。

 

六、確認時間:

   115年5月27日(星期三) 10時至6月2日(星期二)17時。

 

七、備取作業:

   115年6月8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五)。

 

八、報到:

   (一)時間: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3時。

   (二)攜帶文件:

     1.錄取通知單

     2.學歷證件正本

     3.大學學測及技專院校統測成績單正本

     4.相關文件(依官本校網公告為主)

     5.個人行李

 

備註:辦理註冊登記及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手續者視同 放棄入學資格,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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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簡章 開啟 /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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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8/25 上午 08:02:00